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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中央1号文件公布,旅游+首次出现

    信息发布者:耿伟光
    2017-03-16 20:06:49   转载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月5日发布 《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4次聚焦“三农”。文件中着重强调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和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通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当前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旺盛。因此,文件提出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文件还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收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整合撬动财政资金。通过对存量资金进行统筹整合,集中力量把最该办的事办好。把有限的财政资金作为“药引子”,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文件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奖代补和贴息、建立担保机制、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等措施。

    旅游从业者需要关注文件中以下重点:

    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

    1、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2、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
      3、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或与社会资本联办乡村旅游企业。
      4、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大力改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在重点村优先实现宽带全覆盖。完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行业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监管规范。
      5、支持传统村落保护,维护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体风貌,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连片保护和适度开发。

    培育宜居宜业特色村镇

    1、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建设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
      2、支持各地加强特色村镇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等建设。
      3、 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发展各具特色的专业村。
      4、 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5、 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1、 推动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
      2、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创建。
      3、 加快修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大力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4、 支持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
      5、 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提高补助标准,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
      6、 基础设施治理及改革如下: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选择适宜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和改厕。
      开展城乡垃圾乱排乱放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实施农村新能源行动,推进光伏发电,逐步扩大农村电力、燃气和清洁型煤供给。
      深入开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工作,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开展农村地区枯井、河塘、饮用水、自建房、客运和校车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
      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在农村地区深入开展送地方戏活动。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

    1、 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重点补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收入、绿色生态。
      2、 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
      3、 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稳定产粮大县奖励政策,调整产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范围,盘活粮食风险基金。
      4、 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粮棉油糖和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的补贴力度。
      5、 深入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6、 健全林业补贴政策,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范围。

    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

    1、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
      2、 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
      3、 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
      4、 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
      5、 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行以奖代补和贴息,支持建立担保机制,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6、 拓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
      7、 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
      8、 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9、 在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探索以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业农村建设。
      10、对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管护主体,强化农民参与和全程监督。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 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
      2、 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扩大整省试点范围。
      3、 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4、 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5、 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 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6、 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
      7、 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
      8、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9、 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成员身份,量化经营性资产,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利。
      10、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11、 研究制定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政策。
      12、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3、 加快水权水市场建设,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和进场交易。
      14、 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1、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
      2、 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3、 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
      4、 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
      5、 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
      6、 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
      7、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探索对资源匮乏省份补充耕地实行国家统筹。

    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村创业创新体制

    1、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多渠道就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新生代、身患职业病等农民工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
      2、支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现代农业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3、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将现代科技、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引入农村。
      4、整合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
      5、 鼓励各地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开设开放式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加快农村金融创新

    1、 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
      2、 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
      3、 对涉农业务较多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差别化考核办法。
      4、 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
      5、 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6、 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严格落实监管主体和责任。
      7、 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发展农业互助保险。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创新信贷投放方式。
      8、 完善农业发展银行风险补偿机制和资本金补充制度,加大对粮食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
      9、 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对达标县域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10、加快完善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运作机制,研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制定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方案。
      11、 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提高县市覆盖面。
      12、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
      13、 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
      14、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15、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16、 加快农村各类资源资产权属认定,推动部门确权信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共享。
      17、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
      18、 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试点。
      19、探索建立农产品收入保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重组。
      20、 在健全风险阻断机制前提下,完善财政与金融支农协作模式。
      21、 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
      22、 扩大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保证保险贷款产品。
      23、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
      24、 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
      25、 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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